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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買帽子  是真的有點貴 2500 一頂毛帽

你知道那可以買路邊攤   幾頂阿
至少八頂有吧  (不是很知道物價的少女)

因為很可愛就買了...
戳到我的點了  你知道的 那是我的菜
(改天在PO照片 等我完全確定後...)

 

帽子買了 手套買了 耳罩我覺得不需要 但是還是買了XD

 

不過外套還是...

 

 

我買帽子的時候猶豫了一下
兩千塊的帽子 我...


最後覺得自己為了區區兩千塊猶豫 很白痴
不過就兩千...




然後回到家後看到澎澎的羽絨外套 
又覺得自己很智障

不過是一萬塊


所以等有假有票我就要去買

 

管他的
都花了兩萬多看演唱會了 你覺得有差這一萬多嗎?

 

不能比價
永遠比不完  旅行的快樂遠比一切重要
旅行的意義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阿~~~~~~

 

瞎扯蛋

 

 

我會認真賺錢的
年終獎金我會全數存起來的

我不會再衝動去買塊兩萬的包包又背不到半年
我不會再衝動換相機的(GRD太讚了)

.

.

.

.

 

但是我還是要買iphone4

 

 

 

(title是我跟小灰雯才懂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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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mma ♥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